当下养老金“多缴多得”这论调甚嚣尘上,有人将高养老金单纯归因于缴费多,把多缴多得和多劳多得划等号,看似理直气壮,但这其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真的无可置疑吗?
“多缴多得”论调盛行
现在养老金领域里面,认为“多缴多得”就是天经地义的观点很多。很多人觉得那些高养老金的人是因为缴费多,就理直气壮地觉得人家领得多是应该的。比如说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人员养老金高,很多人就简单认为这是缴费多的正常结果,好像就忘记去想想这缴费背后的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这种论调在社会上传播得很广,就像有一阵风轻轻地吹啊吹,把大家的思维也带得有点偏了。不少人就默认了“多缴一定多得就一定公平”这样的观念,却忽略很多潜在的问题。
国有资金缴费争议
社保上多缴多得原则其实是有限制的。个人拿自己的钱还有私企给员工缴社保多,这样来多得养老金确实是合法正当合理的。因为这是明明白白掏自己的真金白银。
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用的是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多缴社保。这就跟你用贪污款去投资赚钱一样,即便后来钱是赚了不少,可这些赚来的钱本质上压根就不应该属于你。比如说那些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的视同缴费系数,就搞得问题很大。
过渡性养老金问题
有些地方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实际缴费平均系数来计算视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一些人因为这个算法,过渡性养老金一下子就多了几千块。这什么概念,就好比你去银行存钱,结果把跟你没一点关系的别人存款利息给拿走了,这荒唐可笑到了极点。
把这种毫不相干的实际高缴费系数关联到过渡性养老金上,就等于是变相地多占好处,完全就是错误的做法。我们得重新好好审视这养老金计算方式存不存在大问题。
资金分配不合理
基础养老金资金来源其实挺复杂的。要是都来自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保统筹,那怎么算问题都不大。不管是按人头平均给大家补贴,还是按照工龄来补贴,都还相对公平。
但要是把财政补贴和国有资产划拨的资金跟那些常规缴费混在一起,然后按照缴费系数分配,结果大量的财政和国有资产划拨资金被少数高缴费的人拿走了,这样“多缴多得”的正当性、合理性就没了。这些资金本来很多是要拿去帮扶养老需求更迫切的人的。
统筹共济徒有其名
以前说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60%纳入社保统筹账户,美其名曰“共筹共享”,是共济。但现在按照缴费工龄和缴费系数计算基础养老金,这就没了统筹共济的样子了。那些多缴的人跟明抢没什么区别了,美其名曰按照规则这规则对公平已经产生了很大危害。
这哪儿是什么统筹共济,简直就是损害了大部分人尤其是企退人员、下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利益。这种分配不公平现象,严重违背这项制度设计的原意初衷。
多缴多得当有前提
我并不是一竿子打翻多缴多得这个原则。多缴多得到底是怎样一种概念,得在遵循多缴多得的公平合理的框架下去实施多出来得到合理那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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